參賽對象:

  1. 現居住在台灣,並持有國民身分證者
  2. 本活動開放給集團同仁、協力廠商參與

活動辦法:

(一)報名日期:

2009年7月20日至2009年8月31日

(二)報名方式:

  1. 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方式:
    寫下300字內照片說明(來源、紀念意義) ,並上傳圖片jpg投稿
    (限定300dpi以上高解析,每幅不得超過3MB) 。
    活動報名網址:http://act.udn.com/FEG60
  2. 照片如果為舊照片,請掃描或翻拍成圖檔後上傳至網站。
  3. 照片不得以數位方式修改或合成。

作品評選方式:

(一)評分標準:

主題內容60% 文字敘述25% 圖片年代15%

(二)評審作業:

  1. 初選:由聯合報攝影中心進行第一階段初選評審作業
  2. 決選:由遠東集團內部進行最後決選

活動獎項(總獎金35萬) :

  1. 金牌1名:新台幣6萬元
  2. 銀牌2名:新台幣各5萬元
  3. 銅牌3名:新台幣各2萬元
  4. 優選5名:新台幣各1萬元
  5. 佳作10名:SOGO禮券各5千元
  6. 活動轉寄獎5名:各得SOGO禮券6000元。只要將活動訊息轉寄給你的親朋好友一同參與,轉寄越多者,最高可得SOGO禮券6000元。

(三)決選成果公佈:

2009年10月1日

參賽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必須從未作公開發表或在任何比賽中獲獎。
  2. 照片不得以數位方式修改或合成,若有違規,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參賽資格,若已得獎,主辦單位得追回已發之獎品與獎項。
  3. 參賽作品必須為投稿人自行拍攝或擁有其所有權及著作權。參賽者同意聯合報及遠東集團出版、使用、切裁、修改、印製成冊、網頁、展覽或任何有關此次比賽及遠東集團六十週年相關之宣傳運用。
  4. 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之所有權及著作權,並無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和其他相關權益。如涉及物業、人像等第三人之權益者,參賽者須自行負責得到有關方面的許可。如上傳之圖片涉及侵權等違法事宜,必須由上傳者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5. 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資格。如因資料填寫不實或不完整,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之權益,參賽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6. 所有參賽作品報名一律採數位上傳,無論獲獎與否,概不發還(請自行存檔或保留原始照片)。
  7. 無論任何原因,逾期、不完整、損毀之參賽作品概不受理。
  8. 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其填寫之領獎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9. 得獎依法應繳納稅金,將從獎金中預扣(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
  10. 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有隨時修正競賽辦法與相關規定之權利。
  11. 參加者明白並願意遵守以上規定。
  12.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活動單位將隨時保有活動變更之權利。

著作權約定:

  1. 報名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保證參加作品係由報名者創作,絕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違法之情事,如有抄襲仿冒之情事,經評審裁決認定,或遭相關權利人檢舉後,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由報名者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2. 未得獎之參賽者就其作品保有其著作權,但授權主辦單位得行使宣導並加以重製於任何形式之媒體或以其他非商業營利(例: 非販賣或出售或出租參賽之影片)之前提下合法使用以進行宣傳推廣,並擁有無償之永久使用權。參賽者並同意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3. 參賽者同意一旦入選佳作以上(含佳作)之參賽作品,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即歸主辦單位所有,參賽者並同意不就該作品行使著作人格權。
  4. 得獎作品將有機會在其他媒體上刊登或播映,參賽者請自行取得參賽作品之使用授權。若有任何糾紛,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