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正取者將以電子郵件通知,請於95年1月23日前回復確認身分,未於期限內回復者視同棄權,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
2、 |
備取者將於95年1月24日以電子郵件通知,期限為3天,未於期限內回復者視同棄權。 |
3、 |
95年2月10日確認中獎回復狀況,若正取與備取者皆無回復,則獎品保留。 |
4、 |
95年2月15日開始寄發獎品。 |
5、 |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他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抽獎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如因此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
6、 |
獎品以公布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得獎金額超過新台幣13,333元者,得獎者需自行負擔15%之機會中獎所得稅,主辦單位於收到稅金後,方將贈品交付予得獎人。 |
7、 |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包括台、澎、金、馬與海外地區。 |
8、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活動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9、 |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
10、 |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
11、 |
如對本活動有任何問題,請來信至open@udn.com,或來電洽詢(02)27631000#6140 鍾小姐。 |
12、 |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之員工,不得參加抽獎活動。 |